湘教通〔2018〕104号 |
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
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省属本科高校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7〕403号)要求,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校园安全水平,我厅决定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各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,重点检查学校的医学、生物、危化、辐射、机电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。
二、检查内容
主要包括: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、安全责任体系与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落实情况、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、废弃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、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、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程序
1.学校汇报。学校相关负责人汇报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,限时20分钟。
2.查阅材料。查看学校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7〕403号)文件的情况,包括学校组织自查的通知、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、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、整改记录和相关制度文件等。
3.现场检查。检查组抽取若干实验室,对照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、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,核查整改落实情况。
4.反馈意见。检查组填写《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》(见附件1)和《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》(见附件2),反馈检查结果,提出整改意见。
四、工作安排
组别 | 时间 | 学 校 | 实 验 室 | |
第一组 | 21日 | 上午 | 湘潭大学 | 酶工程实验室、重金属污染控制实验室、先进功能高分子材料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科技大学 | 生科院实验教学中心、结构抗风与振动控制省重点实验室 | ||
22日 | 上午 | 湖南工程学院 |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 | |
下午 | 湖南理工学院 |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 | ||
第二组 | 21日 | 上午 | 湖南师范大学 | 分子病毒室、细胞培养室 |
下午 | 湖南商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22日 | 上午 |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
下午 |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第三组 | 21日 | 上午 | 湖南农业大学 | 分子与免疫学实验室、农业微生物基因组研究室、分析测试中心 |
下午 | 湖南警察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22日 | 上午 |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
下午 | 长沙师范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第四组 | 21日 | 上午 | 长沙理工大学 | 道路结构与材料交通行业实验室、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中医药大学 | 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实验室、中药成药性与制剂制备实验室、细胞生物学与分子技术实验室 | ||
22日 | 上午 | 长沙学院 | 环境光催化应用技术实验室、经济动植物品质调控及应用实验室 | |
第五组 | 21日 | 上午 | 南华大学 | 肿瘤研究所、特殊病原体防控实验室、核辐射DNA损伤与修复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工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22日 | 上午 | 衡阳师范学院 | 化材学院实验室 | |
下午 |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第六组 | 21日 | 上午 |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| 土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实验室、稻米品质安全控制工程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女子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22日 | 上午 | 长沙医学院 | 科研实验中心 | |
下午 | 湖南信息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第七组 | 21日 | 上午 | 湖南工业大学 | 轨道交通自动化技术与装备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、生物医用纳米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城市学院 |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 | ||
22日 | 上午 | 湖南文理学院 | 基础化学中心实验室、生物基础实验室 | |
下午 |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| 现场抽取 | ||
第八组 | 21日 | 上午 | 怀化学院 | 民族药用植物资源研究与利用省重点实验室、湘西药用植物与民族植物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、聚乙烯醇纤维材料制备技术省工程实验室 |
下午 | 湖南医药学院 | 侗医药研究省重点实验室、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| ||
22日 | 上午 | 吉首大学 | 医学研究中心、药学实验室、矿物清洁生产与绿色功能材料开发省重点实验室 | |
下午 | ||||
第九组 | 21日 | 上午 | 邵阳学院 | 现场抽取 |
下午 |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| 农药无害化运用实验室、精细陶瓷与粉体材料省重点实验室 | ||
22日 | 上午 | 湖南科技学院 |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 | |
下午 | 湘南学院 | 现场抽取 |
五、专家队伍
第一组:李友明(湖南师范大学)、胡英(湖南商学院)、谭敬德(湖南第一师范学院);
第二组:卢其斌(湘潭大学)、谢献忠(湖南科技大学)、阳海(湖南工程学院);
第三组:王建辉(长沙理工大学)、熊焰(湖南中医药大学)、栾悉道(长沙学院);
第四组:邬克彬(湖南农业大学)、王跃军(湖南财政经济学院)、欧阳伟(湖南警察学院);
第五组:汤小红(中南林业科技大学)、文宁(湖南女子学院)、贺光明(长沙医学院);
第六组:刘永(南华大学)、刘典文(衡阳师范学院)、杨桂林(湖南工学院);
第七组:汤自军(吉首大学)、向岩兵(怀化学院)、肖瑞建(湖南医药学院);
第八组:彭秧锡(湖南人文科技学院)、谢兵(邵阳学院)、文春生(湖南科技学院);
第九组:曾广胜(湖南工业大学)、周攀登(湖南城市学院)、张小兰(湖南文理学院)。
六、工作要求
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,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,请各高校高度重视,明确由校领导牵头,教学、科研、资产、保卫等实验室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机构,并明确牵头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。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,并积极配合我厅现场检查。每校应确定一名联络员,填写《现场考察联络员信息表》(见附件3),于2018年3月16日前发送至我厅科技处电子信箱。
联系人:郭龙涛、王荣;联系电话:0731-84739947;E-mail:4739947@163.com
附件: 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
湖南省教育厅
2018年3月12日